全院(系)班级、同学:
根据《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赣外院学发(2023)3号)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分院复审,初步确定以下同学为2023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1日-11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15日前以书面、电话或口头等形式向黄金城gcgc26官网门户学生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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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城gcgc26官网门户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
2023年11月11日